公无渡河

一切随缘罢,看到哪对写哪对。
爱发电id:公竟渡河

尘埃

cp:普奥/玻璃渣有/但相信我结局是美好的【不】

在旅途中脑洞的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寻找与遗忘的故事,想写出那种朦胧的感觉,所以用了第一人称【不】一开始我只是想写写小清新真的没想到最后会这样orz 我会在评论放出对故事的解读,感谢您的阅读【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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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过去了,鸟儿从我的窗前飞过,留下一串祝福的歌。
我揉揉眼睛,披衣坐起。我从冰箱里拿出一块面包,切成一片一片,抹好了蓝莓果酱吃着。
“咔哒”门前似乎有人经过,我放下面包,走到门前,我在想是谁清晨来造访呢?
门口有一封信,很简单的白色,还留着冬天的冰雪气息。除此之外,还有一束新鲜的蓝色矢车菊,上面缀着的露珠说明是刚刚采下的。
信上没有寄件人,没有地址,甚至连邮戳都没有。信纸上只有一行漂亮的圆体字,用德语写的:
“本大爷回来了!”
我努力搜寻着我的记忆,可我的印象中没有一个德国人是自称“本大爷”的。
也许是某个多年没有联系的老友,突发奇想给我的一个恶作剧吧。
我拿起那束矢车菊,并将信收好。
“蓝莓酱”、“小提琴”我在便签上写道。我抬起眼瞄了瞄架子上破损的小提琴。
我的记忆从入冬以来就开始衰退,去看过医生,他说是过度疲劳和悲伤导致。我可不信,我的作息向来正常,而且也没有任何让我难过的事。虽然我接受了医生给的药物,但我依旧按照自己的习惯生活。可是我的记忆却依旧以飞快的速度衰退,有时候上一秒的事情下一秒我都要想一会儿,所以在做每一件事之前我都要写好便签,以免自己遗忘——但我还不至于忘记过去的事,忘记我是谁。
我披上呢子外套,推开门去四处转转。
我去了镇上最好的小提琴维修店里,老板接过我的小提琴说已经修不好了。他说是人为毁坏的,破坏的程度已经无法再修理了。
我不相信,因为我爱护我的乐器如同爱护我自己的生命,根本不可能会破坏他们。而且自入冬以来我都是独居,一般家里的客人很少,又怎么会被破坏掉呢?
这种程度的损坏,看上去已经不打算再去弹奏了。老板最后说。
我有些失落,毕竟这架小提琴我从小就有,珍藏了好多年。
我心情糟糕,拐向了街角的蛋糕店。
蓝莓酱出售完了,我只好买了草莓酱,那红色的果酱我看起来有些熟悉,好像在哪见过。
我又一次迷路了,在这个并不大的城市里转悠着。迷路已经是家常便饭了,这种时候我只需找个本地人问问路就可以轻松解决。
“请问……”
我礼貌地向一个人问道,他向我指了指路。
靠着问路,我终于顺利回到了家。我看到门口又有了一封信。
“笨蛋小少爷!”
带着湿湿的墨香以及矢车菊的香味,好像他刚刚来过。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是谁在和我玩捉迷藏呢?
我想说,信的主人,我喜欢你流畅的字体,喜欢你送来的矢车菊,虽然我并不中意你玩世不恭的口气。可你为什么躲着我,不来见一下我呢?
我把这一封信和上一封信放在一起收好。
我吃过晚饭,手扶上钢琴,在一旁的CD里放着我最喜欢的肖邦的夜曲,静谧,让人不由得沉浸其中。可是我现在的手已经弹不了琴了,我只记得在冬天里发生了一件大事——被我忘却了,医生说手腕处的筋被挑坏了,根本修复不了,以后什么乐器都碰不了了。
我也努力回忆起是什么大事,可以使我受这么大的伤,可是触及心底的回忆是一片空白。
“咔哒”门口又是一响,我疾步走到门口,我一定要见一见那信的主人。
可是又错过了,在我面前的是一管银色的长笛。
我听到走廊上回荡着那人的脚步声,那样匆忙,是为了避开我吗?
我试着吹了吹,长笛音色出众。可惜我并不是很精通这种乐器,没法演奏出优美的乐曲。我把它和那两封信放在一起。
喔,信的主人,你在孤灯之下写信的身影是怎样的呢?你也喜欢乐器吗?
“吃药片,药在桌子的第三个抽屉里。”我在桌子上瞄到了一张便签。
是我的笔迹没错,可我是什么时候写的?
我拉开第三个抽屉,果然有一小瓶药。我有种奇怪的感觉,我第一次对药物出现了抵触心理。
我把药瓶放回抽屉里,并且把那张便签撕了下来。
我合衣躺下,黑暗慢慢地包裹住了我。
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一个银发的青年,样貌俊朗,但虹膜却是红色的。他朝我一步步走来,突然他的胸口开始一股一股地涌出鲜血,像是新鲜的草莓酱。然后他的脸突然扭曲起来,像无数颜料混合在了一起,模糊不清。最后他直直的往后倒去,身体支离破碎。我的心突然很痛,仿佛被一只大手抓住了。
然后我看到我——梦里的我,愤怒地把小提琴摔到地上,琴弦一根根绷断。我拿出刀,把我手腕上的血管一根一根挑断,飞溅出来的鲜血就像红色的绸缎。
突然场景猛地变换,我看到无数模糊的人脸对我说着什么,一根根针管插入我的静脉,穿白大褂的医生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直到我尖叫着从床上弹起来,我的心口依旧刀绞似的。
我的余光不经意的瞄到了我摆在床头的矢车菊,因为放置了一夜的原因,它们不比昨天有精神了。
我脑袋嗡的一响,一个名字无端地闯了进来。
基尔伯特·贝什米特?
门口又是一阵响,我连忙下床去开门,映入眼帘的依旧只是一封信——与之前的一模一样。
“瞧,本大爷在等你!”
内容又变了,可口气依旧玩世不恭。我突然把寄信人与那个名字联系起来了,可是我只认识一个姓“贝什米特”的,那就是“路德维奇·贝什米特”一个严谨的德国人,原来是我的合租室友,不过后来搬出去了。
我穿好大衣,打算出门散散心。
在街道上我突然觉得每一条街都那么陌生,它们在我的视野里翻转扭曲,渐渐交织形成一个网,紧紧地把我罩住。
胸口突然好闷,我扶着路灯休息,脑内的画面又开始闪现。
我看到过去的我在台上演奏着小提琴,然后一个银发青年带头鼓起了掌;在初冬的街上,我们在街头的一角相拥而吻;汽车呼啸而过,我看到他的胸口绽开了花朵,开在马路上……
我耳朵嗡嗡的响,面前的景物也模糊了。一片朦胧中,我恍惚又看到了那个银发的青年。
“嘿,本大爷在这,笨蛋小少爷!”
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想碰到他,可他却消失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彷徨。
“罗德里赫,你没事吧?”
我听到头顶传来声音。
我艰难地抬起头,瞳孔一点一点地聚焦,一个梳着背头的男人映入眼帘。
“路德维奇,我没事……”
“你回去休息休息吧,是不是贫血了?你的脸色好难看。”他用力握了握我的肩膀,“你最近不舒服吗?”
“基尔伯特·贝什米特”、“路德维奇·贝什米特”这两个名字在我心头萦绕不绝,我隐约觉得这之间势必有着某种联系。
“路德维奇,我想问你个问题。”我抓着他的手,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你知道基尔伯特·贝什米特是吗?”
“啊,”他高大的身躯触电般的一颤,脸色惨白的像撞见了鬼,“你再说一遍?”
“基尔伯特·贝什米特。”
“不,我不认识他。”他说着,眼神飘忽不定,“你从哪里听说的?”
“没什么,最近我收到了几封信,没有署名……而且我做了个奇怪的梦,然后……”
“没有这个人,我从未听说过。”他口气淡淡的,没有起伏,“信可以拿给我看看吗?”
我本想答应,可我的心却本能的抗拒,我突然觉得如果把信给他一切就不好了。我只好说:
“抱歉,我今天有些累了,所以……”
“没关系,任何时候都可以。”
告别了路德维奇后,我对于他的回答依旧怀疑,毕竟当时他惨白的脸色让我一时难忘。他好像……努力对我隐瞒着什么。
毫无疑问,我又迷路了。我在这熟悉又陌生的街上如无头苍蝇般转悠。直到日暮西沉,我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
我打开门,意外的发现有一个人睡在我的沙发上。我认定他就是给我写信的人,因为除了曾经和我合租房子的路德维奇之外,没人知道我的住处。而且,他身上也有一种好闻的矢车菊的花香,和我收到的信上带着的花香一模一样。
我坐到他旁边,端详他的容貌。
他留着银色的短发,十分英俊,高挺的鼻梁,轮廓棱角分明,睫毛浓密,在脸庞上投下一圈阴影。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突然造访的他令我很生气,可我心底却生出愉快的情感来——仿佛我等这一刻很久了。
我扯过一条毯子,给他盖上。在触及他脸庞时他突然睁开了眼,罕见的红瞳令我心里一震。
“嗨!”他冲我粲然一笑,“为什么不给本大爷我回信?”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场面有些尴尬。
“哈,没事!反正本大爷一个人也很开心!”他撇撇嘴。
我想问他,信的主人,为什么你知道我的住处,为什么你会突然造访,为什么……我在见到你时心跳不已……可是这些问题就卡在我的喉咙里,说也说不出口。
“走,本大爷带你去个好地方!”他突然从沙发上蹦起来,拉起我的手,不由分说地带我出门。
我个人十分不喜欢别人不经商量就自作主张的,可是我对他却一点都不讨厌,反而这样更叫我安心。
“真是个大笨蛋先生。”我在心里暗自道。
我们跑了很久,直到我气喘吁吁不得不扶着膝盖休息时,他才扬了扬好看的下巴,斜着眼瞧我。
我们一路跑到了海边,我看到红色的晚霞与蓝色的海面交织成深邃的紫,好看极了。远处有海鸥飞过,我闭上眼睛听着它们的歌声,心情无比愉快。
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说着过去的事,兴致盎然,可是他没有听出这里唯一听众的厌倦。他说我们在剧场相遇,在街角相拥深吻……我摇摇头,因为我的记忆里一片空白。看着他炙热的眼神,我竟然不好意思说我已经统统忘却——或者说他根本找错了人。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厌倦,于是便朝我伸出手,换上了一个邀请的笑容:
“过来,笨蛋小少爷!”
奇怪的是,明明听出来那个称呼是对我的调侃,可是我丝毫不讨厌,反而有种怀念的感觉。于是我搭上了他的手。
他带着我一步一步走向大海,我也茫茫然跟着他。海水很快漫过了我的鞋,到了我的小腿,之后漫过我的腰,很快直逼胸口……直到我的视野里全是湛蓝色的矢车菊时,我却见不到他了。
我感受到冰冷的海水渗透到我的骨头里,我的呼吸开始困难起来,可是我没有挣扎——这个时候挣扎只会让自己更加难受。
我感觉自己被人抱在怀里,然后在一片湛蓝里我看到了他。
他笑着吻我,我抱紧了他。
我和他一点点沉入海底,我吐出最后一团气泡,慢慢陷入到这丛矢车菊里。
在人生结束的最后一刻,我看到我在维也纳的街头,我又拉起了我心爱的小提琴,然后我看到他,微笑着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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