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无渡河

一切随缘罢,看到哪对写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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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棋】夜海花(民国设定)

我爱他,是因为他像爱情本身应有的样子。

                                                                                             ——王尔德


在这里我要讲的是一段老上海的往事,不用配上年代久远的焚香炉,也不用冲上茉莉香片,它不关乎王侯将相、才子佳人,不关乎街口处处传唱的有关礼义廉孝的曲子,它只是爱情应有的样子。

故事的主角是两个男人,李先生和周先生。

在我还是一个寂寂无名的小作家的时候,我收到了参加一次艺术沙龙的邀请。邀请的人自称是我表兄。在这里首先说一句,我姓李,我的表兄也姓李,似乎这样我们就有了更多的血缘关系——中国人总喜欢拿血缘做文章,一点点的沾亲带故都能大书特书。我的那位表兄可和我毫无关联,甚至都没有见过面。只知道他从小在法国长大,确实无可挑剔的中国人,后来去了华尔街做证券交易,看样子已是功成名就、飞黄腾达。由此看来,血缘有时也未必可靠,谁能把我们联想成一对兄弟呢?

参加沙龙的人都是社会名流,我一个穷酸作家夹在里面,未免大煞风景,所以我很有自知之明地缩到角落。我最近计划写一部惊天动地的大家伙,或许观察观察这种衣香鬓影的上流社会,对我的写作也有帮助——至少酒水和甜品都是免费的,填饱了肚子回去,也不虚此行。

正这么想着,突然一句轻快的笑声传入了我的耳朵。

看到这行文字的人,我相信我的文字不足以打动你们,因为之后出现的那个人,简直不能算是美人,而是美梦,你们未必都亲眼见过他,但你们一定在梦里相会过——

那是一个金发的年轻人,金发蓝眼,面颊精致。仿佛看到一个新的太阳之子从浓雾里钻出来。他迎刃有余地同客人谈笑,有时哼唱一两句时兴的英文歌……他简直不能算是男子,而是米开朗琪罗刻刀下最有灵性的塑像——他会动!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到周先生的时候。

周先生,周棋洛,整个上海滩最受欢迎的电影演员。他是中法混血,法国的遗传因子使他的长相有着让人耳目一新的异国之美,而中国的血液则很好地柔化了他的脸型,更让这个本就年龄不大的男子清秀可人。他原本在香港,后来去了上海。在香港,混血的孩子总是饱受欺凌,但来了上海,境遇却大不相同,被上海捧为掌上明珠。毕竟传统的温文如玉的谦谦君子已是明日黄花,在摩登的上海,西装旗袍比四书五经更受欢迎。

但是在他后面还跟了一个人,黑发,比他稍高一些,年龄也稍大一些,但也是一等一的青年才俊。那是一个中国人,尽管他穿着西装,但他稳健的步伐与沉静面孔只能是中国人。他始终跟在周先生身后,并不言语,但绝不是保镖或者洋行买办这样的凡夫俗子——他的眼睛里藏着狮子。

周先生轻轻转动他好看的脑袋,似乎在找人,我无聊,便随着他一起找,不想我们的眼睛竟对上了。有一瞬间,我好像被壁画上的小天使点了一下额头,全身打了个激灵,回过神来的时候,周先生已经坐在我身边了,他身边的那位先生也无声落座。

“你好,我是周棋洛。”

周先生笑道,友好地朝我伸出了手。

“你好。”我有点慌张,竟忘了自我介绍,就先开始客气了,“我很喜欢你的电影!”真实情况是,我穷到连一张电影票都买不起,只能欣赏一下门口的海报。

“谢谢!”他又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像是小铃铛。

“这是泽言。”他指了指坐在他旁边的先生,“他是这次沙龙的主办方,有什么事情可以问他。”

我们握手。这位先生的手修长而有力,似乎很有自信去掌管某种庞然大物的天平。

“请问该如何称呼?”

我问道。

“姓李。”

他开口了。声音有点低沉,但不乏年轻人的自信。

“说起来,我的一位表兄也姓李。”

我开玩笑道。

“我就是你表兄。”

他面无表情。

我的笑容僵住了——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后来周先生同我说明了来历:李先生(不是很习惯称他表兄)刚来上海,打算在上海建立一家分公司,但是人生地不熟,还需要有人做向导。本来周先生乐意帮助的,但是工作实在太忙,找人代劳也总不如意。后来才知道他还有一个表弟在上海,便以举办一场沙龙为由邀请我去,然后说明原因。不过说起来,达官贵人的手段也是奇怪,要我做向导,只管说就是了,摆什么大场面啊!

“何苦破费这么多?”我苦笑,“随便找个茶馆喝喝茶就好了。”

“泽言觉得,场面越大,越是表现对对方的尊重。而他他也不只是为了你,这次沙龙我见面了不少大导演,为我以后的事业也有帮助,这才是他的主要目的。”

周先生是这样回答我的。

于是连夜我就被送到了李先生预先在上海郊区买下的别墅——旁边的一栋小房里。虽说是小房,但也比我之前住的阴暗潮湿的小弄堂要富丽堂皇多了。

“这间房是给你的,有什么需要按铃叫仆人送。”李先生简单说道,“我和棋洛在隔壁,有事情也请不要敲门,要仆人传话。”

“你们住在一起?”

我有些疑惑。

“合法同居。”

 

在做向导的这段日子里,李先生开着他那辆漂亮的黑色轿车,把我放在副驾驶给他指路。他开车的风格一点都不像个攻于心计的商人,他车速飞快,轿车在他手中像一只黑色的猎豹。我曾无数次检查安全带是否扣紧并在心里双手合十期望佛祖保佑,而李先生总是皱眉瞥一眼我,好像在想为什么他会有这样一个不出息的弟弟。他心不在焉地听我给他讲解周围的建筑云云,我开始怀疑他要我给他做向导的真实意图——一个成熟的商人不会不对自己的事情不上心。

但同时我也发现一点,只要我说“这个剧院周先生曾经演过戏”之类的话时,他的面部轮廓才会稍稍柔和一些——只是稍微!然后他会停车,让我进去给他详细讲解。如果有时候碰巧遇到周先生,那就有趣了。首先李先生看周先生的表情就柔和了许多,甚至有了笑容,嘴角似乎都漾着春风——但这春风是属于周先生的。周先生首先会过来问我这几天是否劳累,是否习惯,如此寒暄几句,他的视线就又被李先生牵走了。李先生会很自然地走到周先生旁边,然后吩咐助理开车先带我回家。他们两人独自去了哪里,不得而知,我也不能问他——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有一次夜里正是很晚了,李先生和周先生才回来。那天夜里并不冷,却发现周先生披着李先生的外套,领子竖得很高,似乎在遮掩什么。但是两人说说笑笑,亲密无间,李先生甚至还搂着周先生的肩膀。他们就这样回了家。

 

周先生虽然是演员,却也会唱歌,还会唱戏——据说是在香港那时候悄悄学的。一次在咖啡厅,也许是想起了什么赏心乐事,周先生当着我们的面来了一段《牡丹亭》。他脱下西服外套,只穿着衬衣马甲,脸上不施粉黛,走起来却步步生莲。他转头“飞”了一眼,原本周围属于资本主义单调又腐朽的音乐顿时变成了宫廷内的管弦丝竹,工厂黑漆漆的烟囱也化作了年代久远的焚香炉。我忍不住拍手叫好,却见李先生正支颐笑看着他。原来这一眼是为李先生飞的。

在此,容许我再说一次周先生,他真的、的的确确,是不可多得的人。

 

“周先生,我很冒昧地问一句。”我在咖啡厅,单独和周先生见面时这么说道,“请问,你们的关系?”

“居然被你发现了?”

周先生看上去很意外,但脸上的笑容是友好的,但友好中又有一丝警觉,像是一只戒备的小山羊。

“因为很难不发现啊。”

我是个老实人,如实说道。

“我们是爱人。”周先生靠过来,握住了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我们现在依然爱恋着对方。”

“唔……”

被他这样漂亮的人抓着,又暴露在这样清澈的目光之下,很难不让人脸红,我说不出话来,只能支支吾吾。

“李先生,在你眼中,我们是异类、性变态者也好,是丑苍蝇、臭驴粪也好,你怎样想都没关系。”他说道,语气坚定,“我不想你因此同我们生分了,抱有偏见。”

“性向的事情……不是我该管的。”

我终于恢复了说话的能力。

“我知道。但我不想你因此同我们生分了。”

他又重复了一遍。

“周先生……”我的声音有些发颤,“你们是我见过的情侣中,最亲密无间、坦诚相待的一对。你是优秀绝伦的人,兄长也风度翩翩、事业有成,你们在一起,比任何才子佳人的故事好几百倍,何况你们平等相处,真心相爱。”

他的表情有了微妙的变化,夜之花在他脸上慢慢盛开。

“说实话……我也挺羡慕兄长的……”我有些难为情道,“周先生……周先生——”

我“周”不出来了,但是周先生却紧紧握了握我的手,笑了,笑容足够点亮整个黑夜。

“这是我这几年听到的话中,最让我开心的一句。”

看到他的笑容,我的心里也明朗起来。周先生总有这样的魔力,而就是这样一个好的人,却有人因细枝末节而对他吹毛求疵。

人们总喜欢依据世俗的伦理纲常来约束自己,似乎这样就能够修身齐家,熟不知自己已然活成了别人的样子。我是个作家,通常写小说的人,总有些理想主义,诚如所言,一个文章风格在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飘忽不定的人,没资格说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但是我却是被他们理想的爱情打动了。在这个个人主义的城市里,推杯换盏已是奢侈,更何况推心置腹?只是两个相爱的人,为什么一定要费尽心力阻止他们在一起呢?就因为他们是小众而我们符合大流吗?

“你是我这几年来,见过的最好的人。”

我由衷地称赞道。

“谢谢。但以后还是叫我棋洛更好些。”

他再次报以充满少年气息的微笑,那笑容绽放于这俗世之中,未被污垢沾染,更衬其光辉灿烂。

 

从那次开始,我和棋洛的关系是亲近了好多。表兄对我的态度似乎也缓和了些许,有些他们在一起的场合也乐意带上我。

那时的粉丝效应远没有这般严重,棋洛只需戴上一副小墨镜,穿着可爱的花格子外套,一条修身的长筒裤,很自然地挽着表兄的肩膀,人们一准儿认为是个俊俏英气的外国姑娘同她高大英俊的男朋友出门逛街,还带着一个跟班的——我。我当然不介意当他们之中的电灯泡,恰恰相反,我很乐意看他们亲密的样子。

我知道他们相恋的这些年遭遇了太多冷眼和不解,他们在夹缝中生长出来的爱情更需要理解的呵护。所以当我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从我身上看出了我对他们透露出来的友好和善意,愿意对我坦诚相待。

就是这样两个这般好的人,让我再说说他们的故事吧——

他们大概是在香港认识的,那时候棋洛还是个话剧演员,但在那里也小有名气,表兄一开始也欣赏他,总是看他的戏,后来不知怎的,就走到一起了。

“其实一开始我们是当朋友来着。”棋洛说,“好像是有次我们琳了雨,特别冷,他怕我感冒,就搂着我,当时我还很不好意思的,说‘我们都是男人这么做有伤风化啊’。结果他酷酷地回了一句‘那你就等着明天生病吧’。于是我们就这么抱着,我还顺便给他梳了梳被雨淋塌了的刘海!”

“这你都记得?”

表兄问道。

“当然,这是难得的回忆。”棋洛的眼睛亮了起来——他一开心,最先点亮的就是眼睛,“你是不是就是那时候动心的?”

“那时候你太狼狈了。”表兄摇摇头。

“那兄长……”

我忍不住想问。

“这是你该知道的吗?”

意料之中的冷脸。

“非礼勿听、非礼勿听……”

我一紧张,就开始掉书袋。

“但是那次他要去上海,我送他走的时候,有些不习惯,但只是嘱咐他勤回书信。后来有过几次书信往来,才知道这份情感为何物。于是我决心回到上海。”

表兄最终还是说了。

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

 

有次趁着表兄不在,我问了棋洛一个特殊的问题。我知道他们在平常想必都是扮演两个男性角色——实际上也是两个男人。但如果是在特殊的场合下呢?比方说……云雨之欢——千万不要被表兄知道,他会打断我的腿。

问及云雨之事,棋洛有点脸红,笑道“是有刺激的尝试”。但是,只是止于尝试吗?于是我又好奇地问他,在床上,是谁扮演女性角色。

“我打不过他——”

棋洛悲戚地抬头望着天花板,此时无声胜有声。

“原来如此。”

 

一次我们一起去外滩,棋洛的帽子被风吹掉了。他追着跑了很远,差点连外套也跑掉了。他灰溜溜地走回来,表兄细心地一点点整理他不听话的头发,赏了他一句:“幼稚”。

后来开车回家时,表兄把之前悄悄从店里买来的帽子给棋洛,棋洛当下喜不自胜,揽过他的脖颈来亲了一口。表兄的脸顿时就红了。我在后面坐着,透过后视镜看得清清楚楚,忍不住笑了一声。

“听,小李笑话你害羞呢。”

棋洛笑道。

“胡说八道。”

表兄也笑了。

“我没出息,要是被棋洛这样的人亲一口,岂不是快了得要原地升天了?”

我连忙说。

“书不好好写,马屁倒是拍得响。”

表兄说道,似乎觉得我是在揶揄他。

但是那晚却是愉快的,这大概是我见到表兄笑的最开的时候。

那晚表兄为什么如此开心?后来我才明白,那天晚上他去珠宝铺订做了戒指,刚刚拿到,那晚他是揣着准备求婚的戒指同我们说笑的。而恰恰就在明天,他向棋洛求婚了。

那天还是清晨,我刚醒来就看到对面表兄的家草坪修葺一新,上面摆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芬芳四溢。我自知要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却又觉得这是水到渠成,我就加快洗漱,换上一件还算像样的衣服。

棋洛出来了,表兄跟在他身后。棋洛一直都穿得很漂亮,但这次表兄却是换上了和原来不一样的新衣。棋洛赞叹庭院突然变成了花的海洋,表兄则很自然地领他逐一欣赏,他们一直走到花丛深处。里面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只见到出来的时候,两人的手上都有了戒指,在阳光的照耀下宛若星辰。

原来他们想到一块去了,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巧的事情!

他们的婚礼非常简朴,没有音乐,没有教堂,没有仪式,我是他们唯一的见证者。但是他们的婚礼又涵盖了所有关于爱情的想象。他们两个人都穿着白西服同样光彩夺目,表兄温柔地亲吻棋洛脸颊和嘴唇,棋洛揽过表兄的脖颈轻蹭脸颊……

任何才子佳人的故事在他们面前都黯淡了。

 

后来许多年,传闻上海将要战争,于是我问表兄是否先到香港避难。但是他们给我的回答异常坚决,要留在上海,共赴国难。

我没有他们那么崇高的精神,却有生之留念,我只能独自一人去往香港。在那里,我得到了表兄手下做事人的接济,得以在那个暗流涌动的英租界里苟延残喘。表兄他一直……都是做事很周到的人。那段时间我没有断过和他们书信往来,直到有一天……

1932年,1月28日。

上海遭到轰炸,数以万计的人的死去,我隔着千山万水,却仍能想象到那地狱样的景象——火焰冲天,焦黑的人形尸横遍野……他们怎么样了?

但是很快我又得到他们的来信,说他们现在一切都好,两人在轰炸中侥幸活了下来,棋洛在大剧院演话剧,将得到的票钱捐给国家用于战争,表兄也将自己大部分的产业资助。面对国难,两人正在倾尽全力。

他们在人们面前依然是朋友的样子,契若金兰,他们的情谊,在当时被传为佳话。

后来又过了许多年,战争胜利,举国欢庆。我也从香港回来,面对经历战争却未被其击败的表兄,万般羞愧,涌上心头。

他们还是和原来一样,只是表兄家里拮据许多了,不再穿什么漂亮的新衣服,轿车也许久未换了。棋洛没多大变化,那份天真在经历国难后变成了“知世故而不世故”的聪明,蓝眼睛由无垠的天空变成了容纳百川的大海。

他们感情依然如故,或者说在经历了国难之后更加深厚了。表兄家里已不复旧时荣光,但棋洛总是变着法儿逗他开心,剥桔子的时候给他剥出个花儿,又在洗衣服的时候拿肥皂沫给他塑个小人玩,把表兄不要的文件剪成一个个小纸人,涂上颜色挂在他家的窗帘上,写满了不少他们曾经的情话。

表兄也是纵容他的孩子气,偶尔能看到他们一起在厨房刷碗,刷着刷着掉了一个盘子,便传来“碎碎平安”、“岁岁平安”的笑声。

我终于深刻地明白爱情为何物——当几乎一切人都在反对时的坚守,得愿以偿后的万般柔情的微笑,和以后数十年如一日的陪伴。

他们真的、的的确确,是我认识的情侣中,最让我羡慕的一对。

 

我萌生了一种想法,我想把他们的故事记录下来,写成一部小说。我明白,这是一项很难完成的工作,在那时的社会,持有这种想法的人始终是少数。这部小说是我冲破传统桎梏的利刃。这部小说或许无法立刻发表,但是以后,终将有人直视这种感情,而那时,我或许已经垂垂老矣,或许已经不在人世,但是,他们的故事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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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一段时间一直在读爱玲的小说,爱玲笔下的民国总是别具风味,对于她梦笔生花般的风格,从来没有尝试模仿,但却是因为爱玲的那几部小说让我萌生写民国风的念头,在杜撰的主角上,我留了点私心(我本人也姓李,也是写手的一员)至于为什么主人公是李总的表弟,实际上也是为了剧情的发展,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在里面

主人公其实是我,亦是你们。

第一人称用着果然还是顺手,大概可以很自然地主观带入吧233333

下一篇准备试试古风,最近读了点不坏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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